发布时间:2023-08-03 16:24:51 | 考研网
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科目代码及名称 | 命题 类型 |
考试内容范围说明 |
101思想政治理论 | 全国统考科目 | 教育部 全国统考科目 考试大纲 |
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 | ||
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 | ||
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12心理学专业基础 | ||
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 ||
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 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
全国联考科目 | 教育部 全国联考科目 考试大纲 |
333教育综合 | 学校自命题科目 | 国家专业学位教指委指导意见 |
211翻译硕士英语、241二外日语、242二外俄语、243二外法语、244二外德语、245二外英语、331社会工作原理、334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346体育综合、347心理学专业综合、354汉语基础、357英语翻译基础、437社会工作实务、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 沈阳师范大学 自命题科目 考试大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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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代码以“6”或“8”开头的考试科目 | ||
复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学校自命题科目 | 沈阳师范大学 复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大纲 |
原标题: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文章来源:https://yjs.synu.edu.cn/2022/0916/c3649a84017/page.htm
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文件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二条 我校2023年拟招生人数可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硕士目录”中查询,拟招生人数均按专业公布,且不包含接收全日制推免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含接收全日制推免生)以国家下达的2023年研究生招生规模为准,复试前将在学校官网公布当年的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分专业计划。我校将保留根据国家下达的规模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力。
第三条 我校拟安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该专项计划研究生的招收相关工作以最终国家下达计划为准。考研网
第三章招生类型
第四条 2023年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学位类型包括:学术学位、专业学位。报考学习形式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报考就业形式包括: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
第四章报考条件
第五条 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我校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以录取通知书报到时间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六条 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我校现有法律、社会工作、教育、体育、汉语国际教育、应用心理、翻译、新闻与传播、公共管理、旅游管理、艺术等专业学位招收硕士研究生。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三)报名参加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的(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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