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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
我校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若有疑问,可通过电话027-87541746或邮箱yzb@hust.edu.cn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反映。
公示期间将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审核,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为准。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我校组织的初试、复试及成绩公示、调剂等程序已经完成。经研究生院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将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不含推荐免试生)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5月8日-5月20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27-87541746)或邮箱yzb@hust.edu.cn反映。
本次公示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将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为准。

湖南师范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南师范大学简介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现有5个校区,占地168公顷,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之一。
学校设有24个学院,3个教学部,本科和研究生专业覆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12大学科门类。学校拥有发育生物学等6个“十一五”国家重点学科、伦理学等9个“211工程”“三期”重点建设学科、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等18个“十一五”省级重点学科和理论物理等3个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拥有1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10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8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和14个专业硕士学位点,78个本科专业;拥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中国语言文学和历史学两个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全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研究湖南师范大学中心等13个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中心);拥有蛋白质组学与发育生物学、微生物分子生物学等2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蛋白质化学及鱼类发育生物学、化学生物学及中药分析、低维量子结构与调控、高性能计算与随机信息处理等4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多倍体鱼繁殖与育种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蛋白质组学与发育生物学、微生物分子生物学等2个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及石化材料湖南省工程实验室;拥有洞庭湖流域资源利用与环境变化等4个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以及鱼类遗传育种、农用精细化学品、微生物基因工程药物、太阳能LED显示器及照明技术开发等4个湖南省高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拥有特色专业建设点9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精品课程10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3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1个,是首批“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施单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600多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4人,教学团队4个,教育部“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科研团队2个;拥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84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人,国家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人,国家教学3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25人,湖南省“芙蓉学者”、“121人才工程”人选、“普通高等学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105人,湖南师范大学“潇湘学者”17人。学校先后同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80多所大学建立了合作与交流关系,积极引进人才、智力和资金,开展科研合作,并与俄罗斯喀山国立大学合作共建一所孔子学院。学校图书馆藏书340余万册,其中古籍20余万册,中外期刊4700余种。学校设有出版社,主办12种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其中全国中文核心期刊5种。
建校以来,已为国家输送各类毕业生近30万人,培养了一大批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校友遍布海内外。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3万多人,已形成多规格、多层次的办学格局。
面向未来,湖南师范大学秉承“仁、爱、精、勤”的优良传统,遵循立足湖南、服务全国、走向世界、注重内涵、强化特色、跻身一流的基本发展理念,朝着具有教师教育特色、国内一流、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综合型大学的目标奋力迈进!
一、湖南师范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形式
(一)全国统考
(二)单独考试
二、招生人数: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预计为2300人左右。各专业招生人数暂不确定,需等考试后按照上线人数及国家下拨的计划数确定。单独考试我校招生名额为5人,其中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学科门类招生人数不低于单考总数的70%。
三、湖南师范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统考报名须知:
(一)报考条件
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过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29日(每天9:00-22:00)。
请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教育网址: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提交报考信息并牢记报名编号和密码。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报名点的选择要慎重。如网上报名时选择为“湖南师范大学报名点”,则必须且只能到湖南师范大学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交费、照相等)和参加考试。
报考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以及单考考生只能选择湖南师范大学为报名点。报考专业学位中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及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只能选择我省所属市州报名点报考。
由于考场承受力有限,湖南师范大学报名点不接受报考外校的外单位人员报名。
2.现场确认
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请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交费和电子信息采集,报名无效。考虑报名时不需要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政审和同意,所以请考生事先征得单位同意。
所填各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凡报名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研究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湖南师范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单独考试报名须知:
(一)报考条件:
1.考生的学历要求: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2009年9月1日以前毕业)的在职人员。
2.思想政治表现好,工作积极,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须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须有考生所在单位推荐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专家推荐书须专家所在单位盖公章。
5.因受国家招生计划的限制,故只限于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考生报考。
(二)报名:
整个报名流程基本与全国统考相同,考生务必牢记:
1.报考单考的考生报名点只能选择湖南师范大学。
2.为了工作的有序进行,单考现场报名时间定在2012年11月14日下午。
五、考试
1.准考证: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
4.入学考试统考的初试科目一般为四门,少数专业为二门或三门(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初试科目为二门,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以及体育硕士和应用心理硕士的初试科目为三门,其他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为四门)。
思想政治理论(101)、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英语一(201)、俄语(202)、日语(203)、英语二(204)、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西医综合(306)、数学(农)(314)、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398)、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498)为全国统考科目或联考科目,有关考试内容及范围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编制的考试大纲;
翻译硕士英语(211)、教育综合(333)、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334)、出版综合素质与能力(335)、体育综合(346)、心理学专业综合(347)、汉语基础(354)、英语翻译基础(357)、统计学(432)、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440)、出版专业基础(441)、汉语国际教育基础(445)、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448)等科目由我校依照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制的考试大纲或考试范围自行命题;护理综合(308)由我校依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医药科工作委员会编制的考试范围自行命题;
除上述考试科目外,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确定考试内容及范围,自行命题,参考书目附后。
5.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6.考生初试成绩单不邮寄。请通过16885880、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站( yjsc.hunnu.edu.cn)或者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
www.hneeb.cn
)查询。
7.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并在复试通知书中直接通知考生。
六、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通知书中写明。
2.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等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七、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及档案政审意见确定录取名单。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视具体情况分别录取为非定向、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如国家有政策性调整,以国家政策为准),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
非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具体含义:
非定向: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委托培养:在学期间不转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自筹经费: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以上各类研究生的学费收缴,均按国家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八、学制:
我校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年,其中艺术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学制为3年。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有“●”者,为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
2.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有“”者,为自主设置二级学科。
联系部门: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招生科 联系电话:0731-88872350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考务科 联系电话:0731-88873095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邮 编:410081
网 址:

2013湖南师大艺术类专业省外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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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微博]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 “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现有5个校区,占地168公顷,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之一。学校设有24个学院,3个教学部,本科和研究生专业覆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等11大学科门类。2013年我校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艺术类四年制本科生。
一、招生专业简介
音乐学(师范类):四年制本科。开设视唱练耳、基础乐理、基础和声、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舞蹈与形体、基础声乐、基础钢琴、基础器乐、钢琴配弹、音乐教学法、教育实习等必修课程。主要培养高等和中等学校音乐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音乐表演(非师范类):四年制本科。开设视唱练耳、基础乐理、基础和声、歌曲写作与作品分析、合唱与指挥、音乐欣赏、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乐器法常识、曲艺常识、表演与台词、化妆、形体训练、艺术实践等必修课程。本专业设有音响导演方向。主要培养舞台表演、音乐编导及音乐制作人才。
舞蹈学(非师范类):四年制本科。开设舞蹈基训、古典舞、现代舞、民族民间舞、舞蹈艺术概论、舞蹈编导、舞蹈美学、基础乐理、基础钢琴、视唱练耳、人体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艺术实践等必修课程。主要培养舞蹈表演、教学专业人才和其他行业舞蹈文艺人才。
(以声乐、舞蹈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以器乐、钢琴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面试不合格者不能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类专业。)
美术学(师范类):四年制本科。开设素描、水彩画、油画、中国画、工艺美术、中外美术史、美术技法理论、书法、美术教学法、艺术概论等课程。培养掌握美术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美术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艺术设计学(非师范类):四年制本科。艺术设计学专业分为环境艺术设计、影视艺术设计、动漫艺术设计、陶艺雕塑、形象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等专业方向。开设基础图案、素描、水彩画、平面构成、立体构成、工艺美术、字体设计、中国画、标志设计、设计原理、设计表现技法、设计制图、人体工学、透视学、CI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室内设计、环境设计、书装设计、电脑设计等147门课程。培养具备艺术设计与创作、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艺术设计教育、研究、设计、生产和管理单位从事艺术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
绘画专业(非师范类):四年制本科。坚持传承和创新兼顾的教学理念,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原则,通过理论学习使学生了解中西方传统绘画体系及现当代绘画体系,通过实践学习使学生掌握绘画的基本材料和表现技法,掌握基础造型和色彩表现的专业技能,培养和发展学生的独特艺术视角及鲜明的艺术语言。开设素描、色彩、设计基础、中外美术史、美术概论、绘画经典解读、绘画技法理论、专业绘画、专业实习、毕业创作等课程。主要培养具有坚实绘画基础同时具备绘画创作和绘画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工艺美术(师范类):四年制本科。开设素描、色彩、基础图案、设计理论、透视学、三大构成、中国画、装饰画、简笔画、民间美术、设计史、包装装潢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字体设计、广告招贴设计、CI设计、展示设计等课程。培养平面设计及环境艺术设计方面的设计师和大中专职业技术院校设计专业的教学人才。培养在文化、教育、新闻出版、房地产开发、城市建设等大型企事业单位从事艺术设计工作并具备独立开办艺术设计公司能力的人才。
播音与主持艺术 (非师范类):四年制本科。主要开设有新闻学概论、新闻采访学、美学、中外文学、传播学、播音创作基础、发声学、形体及表演、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基础写作、演讲与口才、影视文化等专业必修课程近40门。该专业培养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素质全面的知识型、研究型、娱乐型播音、主持专门人才。
广播电视编导(非师范类):四年制本科。主要开设有电视编导、电视摄像与构图、电视画面我、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电视导播、广播电视技术、戏剧概论、视听语言、广播编导艺术、影视精品读解、电视音乐与音响、广播电视节目主持等课程。本专业面向电视台、电台和影视传媒机构,培养具有深厚文化功底、适应能力强、发展后劲足,能够胜任广播电视节目、栏目和频道的策划、编导、主持和制作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广播电视编导人才。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招生计划招生省份
美术类(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绘画、工艺美术)480湖北、黑龙江、山西、浙江、福建、辽宁、江苏、河南、陕西、安徽、广西、广东、江西、甘肃、山东、四川、河北、内蒙古、云南
音乐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240湖北、山西、浙江、江苏、河南、安徽、广东、山东、四川、河北、内蒙古、甘肃
播音与主持艺术80湖北、山西、河南、安徽、山东、四川、河北
广播电视编导80河南、河北、山东、湖北、四川、山西、安徽
各省招生的具体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2013年生源计划表。
三、校考考点及时间安排
详见《湖南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省外校考时间安排表》
四、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省外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报名条件,考生所在省联考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必须联考合格方可报名参加我校校考,报名时备齐身份证复印件和当地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不能函报和跨省报名。
3、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仅招收文科考生,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绘画、工艺美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理兼招。
(二)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湖南省考生参加湖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湖南省以外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校考且取得专业合格证,并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方可填报我校志愿。
(三)校考考试内容
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初试只考主科(声乐、器乐、钢琴)任选一项;复试考主科和视唱、练耳。
舞蹈学:舞蹈基本功测试;成品舞。
美术类(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绘画、工艺美术):素描;色彩。
播音与主持艺术:面试(形象气质与上镜效果;朗读自备材料;朗读或播发指定稿件;回答考官提问;个人才艺展示)。
广播电视编导:笔试(综合知识及命题写作,影视作品分析及命题编故事)。
五、合格证发放
我校将在招生信息网上(
)发布校考成绩,按规定划定专业合格线。校考合格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可以自主打印“湖南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我校将在规定的时间前将校考合格考生的相关数据报送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并作为录取依据。我校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
六、录取原则
1、填报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省外考生须参加我校校考且取
得合格证,按照考生所在省份高考[微博]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2、取得我校美术类校考合格证的省外考生可以报考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绘画、工艺美术专业;取得我校音乐类校考合格证的省外考生可以报考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取得我校舞蹈学校考合格证的省外考生可以报考我校舞蹈学专业;取得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校考合格证的省外考生可以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填报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绘画、工艺美术、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校考合格,我校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校考专业分*60%+高考文化分*40%)。对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新生入校后两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其他
1、考生报考期间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2、咨询电话
音乐学院:0731-88631079
美术学院:0731-88631985
新闻与传播学院:0731-88872783
工程与设计学院:0731-88873053
学校招生办:0731-88872168、88872412、88872222
3、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
4、本简章适用于湖南省以外我校设有校考考点省份的艺术类专业考生。
5、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微博]公室保留对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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